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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壁画艺委会11月4日工作会议纪要

中国艺术家协会第三届壁画艺委会召开工作会议

 

2010年11月4日

 

2010年7月9日,在中国艺术家协会和艺委会的领导与组织下,完成了中国艺术家协会第三届壁画艺术委员会换届工作。2010年11月4日,在中央艺术学院召开了中国艺术家协会壁画艺术委员会主任扩大工作会,与会人员除主任、副主任、秘书长之外,还邀请了中央美院、清华美院的专家、壁画学会的领导,与会人员如下:李化吉、唐小禾、刘秉江、张一民、袁运生、曹  力、孙  韬;孙景波、王颖生、任世民;杜大凯、郗海飞、林乐成;戴世和、张丽松。

 

会议主要讨论研究了中国艺术家协会第三届壁画艺委会工作计划,逐项对讨论稿进行了研究和修改,确定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一、    举办首次全国高等院校壁画创作与教学研讨会。

    高等艺术院校师生是我国壁画创作的主力,现在全国约有20所以上的艺术学院、艺术学院、综合性高校的艺术系开办壁画专业教学,且各具特色,但彼此交流很少。在缺乏工作经费的情况下,我们拟借各校之力,启动壁画艺委会的工作,召开一次全国高等院校壁画创作与壁画教学工作的研讨与交流研讨会议,分析我国当代壁画创作与壁画教学工作的现状,梳理创作与教学成果,明确人才培养方向,进一步促进我国壁画事业的发展。

主办单位:中国艺术家协会壁画艺术委员会。

协办单位:中央艺术学院壁画系、中国艺术学院公共艺术学院壁画系、清华大学艺术学院壁画以公共艺术系。

参会单位和人员:壁画艺委会委员。全国高等院校壁画专业系、工作室的负责人或主讲教师、技师,每单位1-3名,共约60名。

时间:2011年10月前后。

地点:暂定江西庐山。

会议内容:

1、各校介绍壁画教学的特色及成果。

2、论文交流。精选10-20篇关于当代壁画创作与教学的论文,会后汇编论文集。

3、两个主要议题:

A、中国当代壁画创作与壁画教学的现状。

B、壁画与公共艺术的关系。

4、第三届壁画艺术委员会扩大会议。

 

二、编写《中国壁画》或《中国大型平面公共艺术》丛书(与相关出版社合作,出版发行)

1、编写单位:由各学院分别主编。

2、丛书内容和体例:其中70%介绍本校师生创作和教学成果,30%介绍国内外壁画和大型平面公共艺术创作信息与成果。

3、经费来源:出版社投资出版,或各学院投资1-3万元进行杂志的印刷和邮寄。

4、发行方法:由出版社统一发行,同时由编写学院用邮寄等方法发给各大学院、壁画单位、个人壁画艺术家。

 

三、建立中国20-21世纪壁画精品名录(第一卷):

       在7月9日中国艺术家协会第三届壁画艺术委员会换届工作会中,许多委员提出中国优秀壁画拆毁问题相当严重,优秀的壁画是一个时代的文明结晶,其保护和修复工作迫在眉睫,哪些壁画是优秀的,必须有一个认定,有权威性的认定,法律的保护才有依据。因此提出以下工作方案。

1、由中国艺术家协会第三届壁画艺委会委员选定中国20-21世纪精品壁画100件左右、优秀壁画200件左右、工艺精品壁画和工艺创新壁画名录共50件左右,由中国艺术家协会审核后,争取国家文化部、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共同向艺术家核发中国20-21世纪壁画精品证书。

2、 拟写中国20-21世纪壁画精品保护及修复白皮书,印制《中国20-21世纪壁画精品画集》(第一卷)(正式出版发行),

3、将《中国20-21世纪壁画精品画集》(第一卷)和中国20-21世纪壁画精品保护及修复白皮书及名录,送国家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各省文化厅、省文物局、建设部和各主要城市政府的建设管理部门,精品壁画所属单位,以及壁画艺术家,以提请注意这些壁画的艺术及文物的价值,提高对这些壁画精品的保护意识。

4、推进公共艺术作品保护的立法。我国目前的著作权法对于艺术作品的保护缺乏具体、细致的条款(一些西方国家的法律规定得比较具体),我们的现实是壁画的所有权压倒艺术家的著作权,壁画被毁后艺术家的司法告诉全部以败诉告终。所以,必须要通过全国人大修订和细化著作权法来最终解决这个问题。为此咨询研究著作权法的法律专家,他们提出要向全国人大提交修改方案,其研究需要立项,立项则需要经费。对此关系民族艺术传承的问题,我们将长期关注,并作不懈的努力。

 

四、设壁画艺术委员会学术秘书

根据中国美协艺委会条例,壁画艺委会可以聘任学术秘书2-3人。目前学术秘书和所有壁画艺委会领导委员一样为义务工作制,将来根据艺委会经费情况适当发给工作补贴或奖金。会议建议壁画艺委会拟设学术秘书三名,推荐人选为:北京两名:王长兴(中央美院壁画系青年教师,曾获全国第11届美展银奖),田鲁(中央艺术学院壁画研究生,北京培黎职业学院艺术传媒系青年教师);武汉一名:孙国涛(湖北艺术学院壁画研究生,武汉工程大学艺术设计学院青年教师)。

 

五、设壁画艺委会工作基金

鼓励壁画艺委会委员、全国优秀壁画艺术家、壁画制作单位、社会人士及企事业单位,以作品和现金赞助壁画艺术委员会,作为工作经费,建议中国艺术家学会对赞助人颁发荣誉证书,并将赞助的现金金额、作品数量作品图片在各种会议中向广大委员和壁画艺术家公布,赞助作品将在壁画艺委会的杂志上刊载,并在壁画各种会议上以投影的形式展示。